首页 > 新闻 > 科技 > 正文

工信部:不得擅自升级新增汽车自动驾驶功能

2021-08-12 22:50:18
字体:
来源:转载
供稿:网友

近日,工信部印发《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要求,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,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,涉及安全、节能、环保、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,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。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。
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
用户名: 密码:
验证码: 匿名发表